化学专业毕业要求评价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师范类专业“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认证理念,规范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推进师范类专业内涵建设,全面保障和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重庆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实施办法》(重师教〔2020〕1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学院已有的《化学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与方法》基础上,修订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价机构
学院成立毕业要求评价工作组,由学院教学工作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毕业要求评价的组织与实施,在院师生、毕业学生、管理人员、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评价。
二评价对象
合理性评价:评价毕业要求的制定及指标点分解是否合理,是否完全覆盖国家认证标准规定的8条通用标准,是否满足认证标准要求,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并有力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毕业要求支撑矩阵及课程体系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达成情况评价:按照毕业要求指标点评价学生毕业时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三评价周期
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周期为2-4年,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同步。
四评价依据
以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政策、化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础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等为评价依据。
五评价过程
通过专家评审、用人单位、毕业校友、在校师生座谈与问卷调查、课程考核评价等方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评价毕业要求的合理性与达成情况。其中用于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的数据来自专家评审、用人单位、毕业校友、在校师生座谈与问卷调查的结果;用于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数据源自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考核成绩,课程考核成绩包含出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期中测试(期中论文或报告)和期末试卷考核等。
六评价方法
(1)合理性评价方法
专家评审、用人单位、毕业校友、在校师生座谈与问卷调查应围绕评价评价专业毕业要求的制定及指标点分解是否合理(是否完全覆盖国家认证标准规定的8条通用标准,是否满足认证标准要求,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并有力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专业毕业要求支撑矩阵及课程体系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改进意见及措施三个方面展开,并明确给出毕业要求否合理的定性结论。
(2)达成情况评价方法
首先根据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对8项毕业要求进行指标分解,得到科学、合理、可衡量的指标点,并全覆盖毕业要求。1个毕业要求一般分解为2-3个指标点,每个指标点对应至少3门支撑课程,支撑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课程和课程对指标点的支撑强度依据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相关度进行确定,支撑一个分解指标点的所有课程的权重之和为1,高中低支撑的支撑程度比为3:2:1。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采用“考核成绩分析法”,具体方法为
1 抽取样本:同一年级所有学生作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样本;
2 课程权重的确定:根据课程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支撑强度确定每门课程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达成度计算的权重。如对某一毕业要求的某个分解指标点的支撑课程和课程支撑强度为:课程A(H)、课程B(H)课程C(M)、课程D(M)和课程E(L),则课程A对该分解指标达成度计算的权重为
课程A的权重 = 课程A支撑程度值/所有课程支撑程度值之和
= 3/(3*2+2*2+1)= 0.273。
3 某门课程对所支撑的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的评价值计算方法:如课程A对毕业要求的某个分解指标点的权重系数为0.273,课程考核成绩的总分为100分,抽取的样本学生该门课程的平时考核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数为80分,形成性考核占总考核成绩的比例为α,期末试卷考核成绩平均分数为75分。则该门课程对该分解指标点的评价值计算公式为
课程A的评价值 = 0.273*(α * (80/100) + (1―α)(75/100)) 。
4 各门课程的考核材料包括平时出勤和课堂表现、平时作业、期中考核(测试或者报告)和期末考试等。本专业对课程形成性考核、期末试卷考核和成绩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包括形成性考核的评价标准、试卷的命题细则、评阅细则、考核方式申请、试卷分析、试卷装订等。
5 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计算: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等于支撑该指标点的各门课程的评价值之和。
6 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毕业要求达成度等于毕业要求各分解指标点的达成度中的最小值。
7 参照重庆师范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计算机、外语达到重庆师范大学学习标准、平均学分绩点 ≥ 2.0者可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其中学分绩点2.0对应课程考核成绩为70分。因此,本专业的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标准值设定为0.7,即评价值达到0.70则评价为达成。
(3)整体达成结果
当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结果为“合理”,且达成情况评价结果为达成度≥ 0 .70,则毕业要求整体达成结果为“合格”。
七评价结果及应用
学院定期对专业毕业要求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业毕业要求评价报告,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的修订与完善,形成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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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
附件:化学专业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调查表
评价人
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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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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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毕业要求的制定及指标点分解是否合理,是否完全覆盖国家认证标准规定的8条通用标准,是否满足认证标准要求,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并有力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毕业要求支撑矩阵及课程体系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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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及
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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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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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果(相应位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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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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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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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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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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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覆盖国家认证标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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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认证标准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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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并有力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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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矩阵及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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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矩阵设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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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体系设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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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改进意见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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