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2013〕6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对2013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须用A4纸选择填写《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校非外语艺术类教师,包含转评此教师系列使用)或《重庆市高校外语、艺术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校外语艺术类教师,包含转评此教师系列使用)或《重庆市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实验系列使用)或《重庆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系列使用)或《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研究系列和其它系列使用)。
(二)申报人须用A3纸选择填写《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高校非外语艺术类教师,包含转评此教师系列使用)或《重庆市高校外语、艺术类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高校外语艺术类教师,包含转评此教师系列使用)或《重庆市实验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实验系列使用)或《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系列使用)或《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研究系列和其他系列使用)。
(三)申报人须用A4纸选择填写《2013年职称申报人员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审查一览表》,并请装订到《公示表》上面。
(四)破格申报者还需填写《破格申报审核表》,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者还需填写《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
(五)为了工作的开展,请各学科组确定一名具体负责职称材料的工作人员,并于7月8日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非学科组所在单位的申报人员申报相应学科专业技术职务须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到所申报的学科组。各学科组须在7月10日下午5:00前将本学科组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交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子版请发598987058@qq.com)。纸质版须请各学科组所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和负责职称材料的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六)各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须在8月26日--28日期间负责审核本学科申报职称人员的资格类材料和业绩类材料原件,并于8月28日下午5:00前将《符合申报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交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子版请发598987058@qq.com)。纸质版须请各学院职改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七)各单位(学科组)须在8月29日—9月2日期间将今年符合申报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所有教学科研成果原件(所有教学科研成果发表、出版、获奖、参展等时间为9月2日前,报送之前须先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和《公示表》、《2013年职称申报人员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审查一览表》(2套)交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请各学科组将符合申报资格人员的《公示表》在各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
(八)各学科组评议时间和各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及上述各种材料报送时间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职评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
为了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进行,以上所有材料由各单位按时统一上交,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关于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的标准条件
(一)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及由非高校教师系列转评成高校教师系列的人员职评条件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重师发〔2011〕59号)文件执行。
(二)幼儿园、附属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渝职改办〔2009〕169号)文件执行。
以上涉及的所有表格和文件一律请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的主页上下载,相应表格须按规定的纸张大小打印。
(一)根据市职改办的要求,请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和学术论文(著作)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审验:
1.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和打印(如因毕业时间的原因没录入信息网的,请审验学历原件);
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renzheng.cscse.edu.cn)进行认证(如系统因时间的原因没录入的,请审验相应原件);
3.学术论文(著作)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www.wanfangdata.com.cn)、“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址: www.cnki.net)、“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网址: www.cqvip.com)等主流数据库检索、审验(如新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因时间的原因没录入系统的,请审验相应原件)。
(二)因本年仍是执行《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重师发〔2011〕59号)文件精神初期,为客观条件所限,因此:
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或副教授,其教学基本条件(4)中所要求的连续3年获教学类奖项本次只要求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累计3次获得校级及以上与教学、教师有关的奖项或者荣誉称号。
(三)根据我校工作实际,从事教学法教学科研的教师,可选择申报教育学学科或本专业所在学科。
(四)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职称申报评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取消资格;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的单位,年终考评一票否决;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评委,违反职称政策规定,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建立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及时记录经查实的不良信息并在开展申报评审时进行检索比对,切实维护学术尊严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声誉。市教育委员会员职改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第18号令等文件的规定,严肃查处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对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员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为提高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效率,市教委只返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其余申报材料不再返回(请申报人员自行备份),由市教委职改办统一销毁。
(七)联系人:段慧明;联系电话:65362728、18008363820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3年职评工作日程安排表
6.重庆市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10.重庆市高校外语、艺术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4.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15.重庆市高校外语、艺术类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16.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17.重庆市实验技术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18.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非教师实验系列使用)
19.2013年职称申报人员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审查一览表
20.重庆市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表、汇总表
23. 资格类和业绩类材料复印件封面(天蓝色纸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