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公告 >> 正文
公告
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师范大学

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以教育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为准,网址:http://yz.chsi.com.cn/。其中,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我校,须在2014年11月20日前向我校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能获取准考资格。

二、报名及初试

报名及初试的时间、流程、具体要求等请见教育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网址:http://yz.chsi.com.cn/。其中,非推荐免试生报考我校“1304Z1美术史与理论研究”、“1304Z2绘画”、“1304Z3数字艺术”、“1304Z4公共艺术”等四个专业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重庆师范大学”为考点(考点代码为“5002”),现场确认也必须到我校办理。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5年有79个学术型学科专业、30个专业学位招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aduate.cqnu.edu.cn/。

我校2015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50余名,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计划,且推免生招收计划少于统考生计划,没完成的推免生计划将调整用于招收统考生。接收推免生专业及人数请见《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含接收的推免生)。

四、复试及录取工作

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划定后,我校将制定并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4月初组织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并进行拟录取。

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报到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均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五、资助体系

录取新生进校并取得学籍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同时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

2.学业奖学金:3000—8000元/人,覆盖面90%;

3.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人,覆盖面100%;

4.学术科研及社会活动奖学金:每年根据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等)数量和质量以及参加各类竞赛获奖等级进行奖励;

5.其他助学金:每年通过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形式提供助学金。

六、相关费用

    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复试(含体检)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全部实行新的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在我校公寓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2014年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往返路费、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七、毕业与就业

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毕业后,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就业研究生严格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

八、咨询及申诉渠道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5910997

重庆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23—65363403

九、本简章如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符,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8日